来源:中公教育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09-29
中公教育(002607.SZ)日前发布公告称,转让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目标公司”)51%股权给北京尚恒吉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此公司为龙湖地产旗下公司,以下简称“龙湖方”),转让价5100万元。同时,龙湖方向目标公司投入股东借款13.79亿元,用于目标公司偿还对中公教育的借款。
公告表示,目标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25日,注册资本1亿元。2020年12月2日,目标公司竞得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0-1804-0002住宅地块、CP00-1804-0012公建地块。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四至为东至回昌路,南至七里渠南路,西至农学院东路,北至朱辛庄中路,净占地面积37445.05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控制规模14.2万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及用途为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办公50年。土地出让总价款为30.05亿元,对应的契税、印花税共 9090.13万元。
目标公司作为该地块的开发主体,在目标住宅地块上开发建造住宅项目(以下简称“目标住宅项目”),在目标公建地块上开发建造办公、商业项目(以下简称“目标公建项目”)。
根据公告经双方友好协商,中公教育以目标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作为定价依据,确定目标公司51%股权转让价为5100万元。同时,龙湖方向目标公司投入股东借款13.79亿元,用于目标公司偿还对中公教育的借款。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清偿对上市公司的的全部欠款,不会形成资金占用。自股权转让完成日起,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变更为由中公教育持股49%,龙湖方持股 51%。
交易各方已同意并确认,上述目标住宅地块与目标公建地块将分期分帐套管理。其中,在不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或损害龙湖方的权益的前提下,目标公建地块可由中公方单独决策;而在目标住宅项目的权益分配上,在扣除1.72亿元后,全部收益应由龙湖方完全享有。
中公教育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转让手续。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公告称,中公教育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控股权方式与龙湖地产旗下公司合作开发标的公司项目,由龙湖方开发住宅地块,中公的资金、精力集中于主营业务所需的公建项目,加快建设其在线科技研发中心、线上与线下融合教育示范中心、研发与教学人员融合培训中心、全国市场垂直一体化响应指挥中心、创新教育总部,将有效提升其集群化研发能力、线上线下融合产品规模化生产及普及能力、全国市场垂直一体化快速响应能力和全品类产品的敏捷创新能力,能够满足5000多名学员吃住学一体化及线上线下融合培训,能够解决30000多名教师和研发人员的研发与教学多轮次集中内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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