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11-11
11月9日,科技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入选为期2年的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同批入选的还有其他8所高校及高校附属机构,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科技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至关重。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要求,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科院等八部委研究形成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拟通过2年试点,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探索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的新标准、新方式、新机制,突出国家使命导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实的经验,推动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本次试点工作的思路是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的,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下一步,学校人力资源部、科研院、考核与评估办公室等部门将广泛征求意见,在调研基础上制定试点方案,突出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人才、基础研究类人才、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等的评价,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改进完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等人才评价相关制度,在加强合理激励同时,加强对科研诚信、勤勉尽责监督,强化对学术不端、科研违规违纪行为约束,引导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担当作为,使试点成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一直以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致力于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为科技人才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助力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未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以此次试点为契机,继续深化改革,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华商报记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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