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5-26
5月25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今年我省高招录取共设置5个批次,填报志愿分三个阶段进行。本科一批设6个院校志愿,本科二批设12个院校志愿。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 ,成绩计入外语科目总分。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 成绩计入外语科目总分
《办法》明确, 陕西2022年高考考试科目设置: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在笔试之前进行,其成绩计入外语科目总分。
成绩公布后可在网上查询 成绩复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及各科选择题作答字符串、非选择题各题得分。
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一同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考生位次,即文史类与艺术(文)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梯度志愿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考生成绩复核复审工作,按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复审办法的通知》执行。
我省高招录取共设置5个批次 填报志愿分三个阶段进行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5个批次: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含文史类、理工类专科、艺术类专科和体育类专科)、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含专科)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本科二批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批次和类型有: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体育类、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的批次和类型有: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免费医学定向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以及其他经批准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
艺术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体育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参加单设本科批次录取。
本科一批设6个院校志愿 本科二批设12个院校志愿
《办法》明确,本科一批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本科二批设12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J、K、L,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不设置“愿意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 邮政扶贫招生志愿、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志愿填报在高职(专科)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办法》规定, 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B段投档录取,有关招生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优师专项中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段之前进行,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安排在体育类本科之前进行。
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体育类、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一次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 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 。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 采取征集志愿补充
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本科二批录取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降分征集志愿。
《办法》强调,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