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林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2-17
12月16日中公教育(002607.SZ)发布公告称,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其于2021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32021010号)。
公告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中公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 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继2021年10月18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后,12月13日晚,中公教育再次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其在2021年12月20日前说明2021年各季度协议班收入的明细情况;2021年公务员序列人数及收入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市场占有率是否下降;在货币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持续大幅新增债务的原因、用途和合理性;学员贷款支付学费的具体模式等事项。
2021年三季度,中公实现营收14.45亿元,同比减少68.79%,实现净亏损7.93亿元,去年同期为15.54亿元,中公三季报中称参培人数减少对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根据中公此前披露的回复,其提供的培训服务分为普通班和协议班,对于普通班,中公通常在培训服务结束的当月确认收入,对于协议班,由于存在笔试或面试不通过退费的条款,中公通常在满足不退费条件的当月确认收入。
关于协议班与普通班:
在此前对关注函的回复中,中公仅披露当期协议班的参培人数,并未完全体现出收入确认同协议班人数的实际关系。深交所要求中公补充披露2021年各个季度协议班收入的明细情况,包括不可退费部分确认的收入及人数、笔试通过不退费部分确认的收入及人数、笔试不通过不退费部分确认的收入及人数、面试通过不退费部分确认的收入及人数、面试不通过不退费部分确认的收入及人数,并同 2019年和2020年各个季度进行比较,说明人数、通过率、人均单价、退费率等关键因素是否存在差异,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此前中公对关注函的回复,对于普通班,中公通常在培训服务结束的当月确认收入。根据中公回复中列明的数据,2021年前三季度,中公分别为83.73万、58.75万和 25.23万人次提供普通班培训服务,分别实现收入4.52亿元、5.99亿元和4.39亿元,对应的单价分别为540元/人次、1020元/人次和1740元/人次。 此外,2021年前三季度,中公公务员序列、事业单位序列、教师序列和综合序列普通班的对应单价分别为1593.50元/人次、719.88元/人次、402.74元/人次、和940.28元/人次,分别较2020年变动40%、-7%、87%和19%。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公结合2019年和2020年的相关数据说明不同季度普通班单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021年度不同序列普通班单价较去年发生较大变动的原因,在省考和教师招录及报名人数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中公公务员序列和教师序列单价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关于公务员序列:
根据中公此前对关注函的回复,2021年前三季度公务员序列收入降低的原因包括考试时间提前,备考时间缩短部分学生弃考以及中公培训时间缩短,产品供给减少,培训周期较长的长线班学员出现锐减,其业务部门估计因考试提前一个月导致省考联考的收款金额减少25-35亿元左右。
据公开资料统计,2018年至 2021年省考招录人数分别为15.13万人、13.47万人、16.37万人及15.86万人,2021年招录人数高于2019年。中公2021年前三季度公务员序列的参培人数及收入 分别较2019年减少16%和11%,较2020年减少42%和21%。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公说明2021年针对公务员序列提供的产品数量、长线班学员的数量,说明同2019年、2020年的差异情况,并结合近三年的报名人数、考试人数的变化说明中公2021 年公务员序列人数及收入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中公市场占有率是否下降。
2021年中公公务员序列收入同比减少8.49亿元,但中公预计省考联考项目收款金额减少25至35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公具体说明预计收款金额减少25至35亿元的具体过程,收款金额减少对营业收入的影响情况。
关于合同负债:
根据中公披露的2021年三季报,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公合同负债余额为23.13亿元,主要为预收培训费, 较期初下降26.13亿元。2021年1至 9月,中公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为37.64亿元,同期营业收入为63.01亿元,其中第三季度中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05 亿元。
2020年四季度末、2021年一季度末、二季度末、三季度末, 中公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49.25亿元、50.71亿元、42.29亿元和23.13 亿元,合同负债在 2021 年二三季度大幅下降。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公详细列示自各个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上期发生变动的明细情况,包括各报告期内新收到的预收培训费及人数、各报告期内预收培训费转为营业收入的金额及对应的人数、各报告期内退还培训费的金额及人数等,并同2019年和2020年相关数据进行对比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差异,须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中公2019年9月底、2020年9月底合同负债(原预收款项)余额为39.18亿元和74.11亿元,分别较期初增长19.98亿元和47.77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公补充列明近三年三季度末合同负债(预收款项)的明细情况和结算进度、预收培训费的人数,并结合中公参培人数等说明合同负债同营业收入规模是否匹配。
根据三季报,中公在2021年1至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37.64亿元,在1至6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42.69亿元,对应中公7至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净流出现金5.05亿元。
中公须说明销售商品收到现金为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实际退款的金额及人数,中公退费率是否同前期产生较大变动,退费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核查说明前期预收培训费是否存在虚增的情形。
关于学员贷款: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前三季度,中公财务费用分别为-0.03亿元、2.04亿元、4.31亿元和 3.84亿元,其中2018年至2020年手续费分别为0.36亿元、0.99亿元和2.92亿元。 根据中公前期定期报告,手续费包括交易手续费及学员通过贷款支付学费时中公承担的利息成本。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公详细说明四方面问题:
(1)详细列示 2018 年以来,各年度财务费用中手续费的具体明细.
(2)详细说明学员贷款支付学费的具体模式、资金支付过程、贷款的利率情况、该模式影响中公财务费用的具体过程。
(3)详细说明 2018 年以来,通过贷款方式参与中公培训的人数、预收培训费的金额、实际转为收入的金额以及占总人数、总预收培训费和总收入的比例,并说明贷款模式形成的退费率是否同中公正常退费率存在差异。
(4)说明贷款模式下提供贷款金融机构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成立时间、股东结构、是否同中公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并核查在贷款模式中是否存在恶意放贷恶意催收等违规 经营行为,对中公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关于在货币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持续大幅新增债务:
2018 年以来中公短期借款增长较大,2017 年末中公短期借款为 1 亿元,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底, 中公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6.07亿元、28.67亿元、39.76亿元和48.44 亿元。同期中公货币资金、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金额合计约为 47.01 亿元、64.02 亿元、89.19 亿元和 34.20 亿元。
根据中公此前的回函,中公称需要充足资金应对可能的退费。中公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货币资金、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金额扣除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后为27.81亿元、37.68亿元和39.94亿元,仍大于短期借款金额。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公详细说明在货币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持续大幅新增债务的原因、用途和合理性。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至9月,中公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176.62亿元、277.75亿元、425.59亿元和98.41亿元。
中公须详细列示投资支付现金的具体内容及合理性, 并说明截至目前相关投资的收回情况或建设情况。
关于未来学习城项目建设:
根据中公此前定期报告,2020年1月13日,中公与辽宁瀚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发未来学习城项目,中公投入2亿元项目保证金。根据中公2021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在中公其他应收款中,辽宁瀚辉实业有限公司为第一大欠款方,金额为 2 亿元,性质为押金及保证金。
对此,中公须说明辽宁瀚辉实业有限公司是否为中公关联方,相关合作项目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合作开发项目截止目前的进展情况,是否按照预计进度进行,项目建设是否存在异常。
关于两笔大额款项:
2021年6月末,中公其他非流动资产为37.63亿元,其中主要包括30.99亿元的预付土地款和5.01亿元的投资款。
深交所要求中公说明上述两笔大额款项的具体情况,交易对手方的详细信息,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截止目前的进展情况,是否按照预计进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