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林网-咸林 - 财政部就首套《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司法管辖区档案和概览》答记者问

财政部就首套《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司法管辖区档案和概览》答记者问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5-06-13

近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首套《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司法管辖区档案和概览》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问:6月12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首套《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司法管辖区档案和概览》,其中关于中国的概览指出“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采取与国际准则趋同策略”,请问财政部会计司对此有何看法?  


答:我们欢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首套《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司法管辖区档案和概览》,司法管辖区档案和概览是提高全球司法管辖区政策路径透明度、推动可持续披露高质量发展并实现全球可比性的关键资源。 


我们很高兴能成为首套司法管辖区概览中所介绍的司法管辖区之一。在前期开展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中国适用性评估的基础上,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秉持“趋同”路径,以国际财务报告持续披露准则为基础,制定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2024年11月20日,财政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拉开了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序幕。今年4月,我们会同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从宏观框架向具体议题纵深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参与可持续披露准则国际治理,稳步推进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 


附件下载:


中国概览-中文.docx


中国概览-英文.pdf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