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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印发《师资库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9-04

为提升教育培训工作专业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建立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理论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培训师资队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研究近日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库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的各类培训原则上应聘请已纳入师资库管理的授课人员负责授课;有特殊需求的培训,可以邀请师资库以外的专家、教授、业务骨干担任授课人员。


《办法》明确了师资人员入库条件,入库及出库管理、使用和日常管理。


根据培训工作需求,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师资遴选通知,采取个人申请、所属单位及地方税协推荐的方式开展征集工作。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需填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库推荐表》,并由推荐单位核实、盖章后,按规定时间提交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一次入库任期3年。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程序办理师资续聘,不符合条件或无法继续承担培训任务的,不再续聘。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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